刘锋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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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锋律师代理库房火灾案:厘清责任边界,维护企业合法权益

发布者:刘锋律师 时间:2026年08月17日 27人看过 举报

2026-08-17

律师观点分析

案情简介

20235月,租户B公司租用的库房突发火灾,造成重大财产损失。消防部门认定,起火原因为电气线路故障。房东陈某某认为,供电公司作为线路产权方,应对火灾损失负责,遂将租户B公司与供电公司诉至法院,索赔30万元。

专业抗辩

刘锋律师作为租户B公司的诉讼代理人,在庭审中进行了有力的专业抗辩。他首先强调,租户B公司同样是本次火灾的受害者,自身也遭受了巨大损失。刘锋律师指出,起火点的电气线路产权归属于供电公司,根据“产权归谁,责任归谁”的原则,供电公司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,应承担主要责任。同时,他提出房东陈某某将住宅私自改建为仓库出租,且未配备消防设施,在明知线路存在隐患的情况下,还私自聘请无资质电工进行维修,对火灾的发生存在重大过错。刘锋律师通过梳理租赁合同、消防认定书及各方陈述等证据,清晰地勾勒出各方责任,为法院公正判决提供了坚实依据。

判决结果

法院采纳了刘锋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,认定各方均有过错。最终判决,房东陈某某自行承担35%的责任,供电公司承担35%的赔偿责任,租户B公司承担30%的责任。据此,法院判决供电公司赔偿陈某某3.6万余元,租户B公司赔偿3.1万余元。

社会意义

本案的判决明确了在因电气故障引发的火灾中,供电设施产权人、建筑物所有权人及实际使用人之间的责任划分标准。它警示各方主体都应履行相应的安全管理和注意义务,对于规范库房租赁市场、提升用电安全意识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。刘锋律师的专业代理,有效维护了委托企业的合法权益,避免了其承担不合理的赔偿责任,彰显了法律在定分止争中的重要作用。


火灾律师刘锋,.北京盈科(成都)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,四川省第一届火灾调查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(四川律师届唯一),四川省消... 查看详细 >>
  • 执业地区:四川-成都
  • 执业单位:北京盈科(成都)律师事务所
  • 律师职务:部主任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1510120********97
  • 擅长领域:火灾赔偿、侵权、人身损害
北京盈科(成都)律师事务所
1510120********97 火灾赔偿、侵权、人身损害